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

同流合污

总以为要在夜深人静时,人才会变得感性。
但我却在大白天里,心血来潮,开启了属于自己的部落格。
从来都不写日记,因为都不懂,到底要每天要写些什么?
行为记录?吃饭,大便,睡觉?
会不会有一天犯了法,被警察抓去,结果日记还成为呈堂证物?
天作孽,犹可违;人作孽,不可活。
心情点滴?自觉个人心理素质高,冷血,无情。
人懒,但为自己找理由,却很努力。

其实,家里抽屉里,有一本小小的记事本,
当“高心理素质” 也应付不了的感觉在作祟时,就把它草草的写下。
但,那绝对称不上是日记,最多称它作“月记”。
也许是怕妈妈发现,每次总是把字写得很潦草,
后来发现效果真的很好,因为每当时日一久,连我也认不得我写过什么。
是不敢面对可笑,幼稚的过去?还是害怕承认,那颗赤子之心已被现实给玷污了?
青涩岁月的激情,其实也只不过是“暗恋了xx班的班花”,“心理超不爽xx, 最好他搭电梯被门夹住出不来”... ...
遥想回来,还是会心一笑,总希望这种单纯,能像那套白色校服一样。
遗憾,校服还在,只是微微的发黄了;但单纯,却变得不单纯。
这个是否叫做 单纯不知何处去,校服依旧笑春风?

人,创造出新的时代;但却被时代所改变。
日记本? 再过几年,可能就被“部落格”这个名词所取代了吧?
以前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,是死罪(妈妈说他自己除外),
但是现在,人们写部落格,却似乎是写给别人看的。
有人写评论,抨击社会,政府。有人写书评,读后感。
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发表心中的想法,宣泄不满,抑或思想交流,那当然好。
但是,却听过有人这么认为“我不写生活,那显得我很幼稚”
那你以为你写写名著读后感,批判一下社会现象,就显得你有standard, 你就突然间变成熟了吗??
做法不是问题,但出发点不敢苟同。
算了,人各有志。
都说我愤世嫉俗了,才刚开张大吉,就开始愤愤不平了。

说到最后,那到底我的部落格要写些什么东东好呢?

我电脑银幕上有个奇怪的现象,
左边MSN, 很多的朋友和中学同学,都有他们自己的“space” (MSN的部落格) 。
有space不奇怪,奇怪的是他们清一色是女性。
女人嘛,不就逛街,看偶像剧,不然就想象自己嫁给吴尊 … …
有些还感性得让人觉得蛮悲观的,
可能女孩子总是比较多愁善感的吧!
但至少,我还能通过space知道,我这些远方的朋友,还活着,没死。
右边的YM (yahoo messenger),以大学同学为主,写得是“blogger”
有blogger 不奇怪,怪的是,清一色是男性。
男人嘛,当然是国家大事,社会万象,校园文化,名著读感 … …
看了后,不太懂朋友过得好不好, 但可以肯定的是,社会很乱。
但可以写blog,应该还活着吧?

总在想,要如何在两边之间,取一个平衡?
生活烦人,思绪理还乱;
家国繁杂,由不得草民。
所以,总不屑随波逐流。
不想堆积文字,也不想流于表面。
但,
我却被时代所改变了,
还是该说我 终于 也跟上潮流了?

我想,这个空间,就留给我发发牢骚,
不管是大事,小事,偶尔愤世嫉俗一番,
也让我的朋友知道,我还没死。

我,愤世嫉俗;
却依然 同流合污。

2 条评论:

audrey 说...

恭喜啦,花了整个早上,写了那么长的一篇...(还让淑婉觉得没有主题,:P)

无论如何,有了部落格就要负责任啦!要常写,朋友才知道你是真得还活着,太久音讯全无的话,人家可能真的以为你死去哪里了~ :D

匿名 说...

好一个同流合污的新伙伴。真高兴!嘿嘿。虽然是发牢骚,还要偶尔流露那高雅的气质,也许是文笔非常讨好吧。没死,没死,大家都没死。